天津津南区划定高中风险区,对重点区域开展核酸检测
据”网信津南“微信公众号7月5日消息,天津根据疫情防控形势,津南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区划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,定高对重点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,中风展核经专家组综合研判,险区现将划定高、域开中、酸检低风险区相关事宜通告如下: 一、天津自7月5日起,津南划定双林街海天南苑1号楼、区划2号楼、定高对重点区15号楼,中风展核八里台镇瞰湖苑小区为高风险区。险区高风险区内,域开实行“足不出户、上门服务”等封控措施,居民定期进行核酸检测。 二、自7月5日起,划定双林街海天南苑除1号楼、2号楼、15号楼以外区域为中风险区。双林街津铁惠苑小区19号楼、双林街福松源庄7号楼3门、双林街海天馨苑诚勤园13号楼4门、双港镇金地格林棕榈苑D区30号楼参照中风险区管理。中风险区内,实行“足不出区、错峰取物”等管控措施。居民原则上居家,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,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,按照“分时有序、分区限流”方式,至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。居民按照统一安排,有序下楼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。 三、自7月5日起,划定双林街、八里台镇除中高风险区以外区域为低风险区。低风险区内,实行“个人防护、避免聚集”等防范措施。强化社会面管控,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,期间尽量减少外出、不聚集、不扎堆,必要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。低风险区内人员非必要不离开低风险区。疫情防控、核酸检测和社会运行保障相关工作人员凭“绿色通行”电子通行证通行。 四、我区已建立物资保供机制,能够充分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。请广大居民安心居家,如有就医、购药等特殊需要及健康码赋码异常等相关疑问,及时联系所在社区。同时,严格遵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履行公民法定义务,服从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,全力配合做好风险人员协查管控工作,依法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、样本采集、检测、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,如实提供有关情况,如出现发热、咳嗽、味(嗅)觉减退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,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,严禁瞒报、漏报、迟报,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,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。 五、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,不恐慌、不信谣、不传谣、不造谣,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。以上防控措施停止执行时间另行通知。如有需要,此通告可作为请假证明。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,津南区定于2022年7月5日(星期二)至7月7日(星期四)连续三天对双林街、八里台镇开展核酸检测。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 一、检测时间 2022年7月5日(星期二)至7月7日(星期四),每日6:00—10:00。 二、检测范围 双林街、八里台镇行政区域内所有人员(含外来人员、流动人员)。 三、注意事项 (一)三天核酸检测期间,请双林街、八里台镇全体居民在当时居住地点保持原地相对静止,按照所属镇街的统筹部署和社区(村)、网格员、网格小组长的组织安排,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。居民非必要不出镇(街)域,主动做好个人防护,避免人员聚集。镇街、社区(村)将同步开展“敲门行动”,因特殊原因无法按规定时间参加核酸检测的居民,请提前主动向居住地社区(村)报备,以便及时安排补检。 (二)为提高核酸检测效率,请广大居民提前扫描预约二维码,填写相关信息进行预约。前往核酸采样时,请携带手机、个人信息登记二维码、身份证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,做好个人防护,全程规范佩戴口罩(建议佩戴N95口罩),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,保持一米以上距离,采样过程中不要触碰采样台和采样台上的任何物品,避免聚集和交谈,防止发生交叉感染。同时,注意照顾好老人、孩子。 (三)采样完毕后,请尽快戴好口罩,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,按照规定路径尽快离开采样点返回当时居住地点。核酸结果出具前,请继续保持相对静止,做到不聚集、不流动,非必要不出门,静待核酸检测结果。 (四)双林街、八里台镇要加强辖区内小区(村)出入口管理,严格卡口值守,加强人员车辆出入管理,落实测温、扫码、查验、登记等管理措施。公安机关要增加警力配备,加强交通管制。疫情防控、核酸检测和社会运行保障相关工作人员听从本镇街、本单位安排,保障工作出行并及时参加检测。 (五)对于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48小时内人员,在向居住地社区(村)报备后,暂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,按照镇街安排做好后续检测工作。 (六)双林街、八里台镇行政区域内各类学校暂停线下教学;除相关重点企业、保障民生的公共服务类企业之外,所有经营性场所暂停营业,除药店、医疗机构和承担保供任务的菜市场、大型超市外,其他商户暂停营业,相关从业人员非必要不返回工作岗位;各种群众性健身娱乐活动一律暂停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指导力度,督促辖区内从业人员按时参加核酸检测。擅自允许未参加核酸检测人员返岗工作,造成不良影响的经营单位,将严肃追究主体责任。 (七)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核酸样本采集工作,不恐慌、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,对拒不配合、扰乱秩序、瞒报、谎报、伪造信息的人员,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。对于涉嫌故意逃避采样人员,将依法追究个人、单位及居住地属地责任。 (八)如有需要,此通告可作为请假证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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