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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:进一步防范“虚拟货币”非法活动

中新经纬6月21日电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,虚拟货币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、深圳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、进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《关于进一步防范“虚拟货币”非法活动的防范非法风险提示》强调,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。活动

《风险提示》指出,虚拟货币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,深圳滋生赌博、进步非法集资、防范非法诈骗、活动传销、虚拟货币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,深圳扰乱经济金融秩序。进步

同时,防范非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发布的活动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(银发〔2021〕237号)相关规定,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,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对于相关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,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,仍为其提供营销宣传、支付结算、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法人、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,将被依法追究有关责任。(中新经纬APP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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